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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曾經說過:「越說就表示越在意。」
所以我在想,那樣是不是就表示那個人還在意?
又或者,到現在,我仍然在意?
因為這句話,當我有些話想說的時候,又會馬上打消念頭。
「何必呢?就當作什麼都不知道好了。」一直這樣告訴自己。
但是,憋在心裡很難受。
如果連小部都不能成為發洩的地方,我真的會崩潰。
管不了別人會不會看見,其實看見了又怎麼樣呢?
就算看見也沒有辦法改變什麼,所以已經沒關係了。
憑什麼說我殘忍呢?因為我沒有給你你想要的回憶嗎?
可是我不懂,要回憶做什麼,那種東西只會帶來痛苦,不是嗎?
既然那麼難過,為什麼還要去想,全部忘掉不是比較快樂嗎?
我倒希望自己什麼都不記得,那樣還落得輕鬆。
換句話說,其實你也不過是在給我我不想要的東西而已。
如果有一天,真的被忘掉了,也沒什麼大不了吧。
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證明自己存在在誰身邊過。
沒有想過要給自己留下什麼痕跡。
對的時候就留下,錯了就表示是時候離開,只是這樣罷了。
很無情?也許是吧?要說我怎樣都行,那些形容詞已經聽慣了呢。
所以像我這樣的人根本不值得記住,忘掉比較好:)
而我,決定做個不跟自己過不去的人了,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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